|
|
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規放寬了5類殘疾人申領機動車駕照的準入條件。 1。左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C2)。 2。右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 3。雙下肢殘疾的人員,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C5)。 4。有聽力障礙的人員,佩戴助聽設備后聽力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C1)或者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C2)準駕車型。 5。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節殘缺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汽車(C1)準駕車型。 |
回答者:滴滴個 (級別:黔中學生) 日期:2015/12/6 11:59:04 |
贊成[0] ┆ 反對[0] ┆ 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