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里縣。因龍架山而得名。據《今縣釋名》:“以龍氏所居名”。
龍里的建置,史書記載最早見于唐代。《舊唐書》載:貞觀三年(629),置莊州,領新安等7縣。新安縣治所在今龍里縣城東16公里的三元鎮新安堡。《新唐書》載:貞觀三年(629),“蠻州,縣一:巴江。”巴江縣治所在今巴江鄉老巴江村,距縣城北70公里。
宋代,新安縣降為羈縻縣。嘉泰元年(1201),巴江縣由蠻州總管府都總管宋永高自改為平蠻郡(后稱白馬軍),徙治所于小谷龍。
元代,新安縣改書定遠府。廢巴江縣,以其地屬順元路。至元二十年(1283),置龍里州,隸大龍番順元宣慰司,治所在今龍里縣城。領龍里縣,治所在縣城南50里(六廣鄉境內)。大德元年(1372),廢龍里州,改置平伐等處長官司。廢龍里縣,改置龍里等寨長官所,隸管番民總管府。
明代,新安縣廢。洪武初置龍里驛站,洪武五年(1372),改置龍里等寨長官所為龍里長官司,隸貴州宣慰使司。十九年(1386),置龍里軍民指揮使司,隸貴州都司。二十三年(1390),置龍里衛,筑城,屬貴州都指揮司。二十九年(1396),升為軍民指揮使司。
清順治年間,置巴江衛。康熙十年十二月初一日(1671年12月31日),改龍里衛為龍里縣,屬貴陽府。自此,龍里縣相沿至今不變。二十一年(1682),裁撤巴江衛,改置巴香里,隸貴陽府。
民國初,屬貴陽府。二年(1913),屬黔中道。民國九年(1920),廢道,龍里縣由省政府直屬。二十四年(1935),屬第一行政督察區,二十六年(1937),改由省府直轄。
1949年,隸屬貴陽專區。1952年,改屬貴定專區,1956年,劃歸安順專區。1958年,改屬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與貴定合并為貴定縣。1961年8月,恢復龍里縣,隸屬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制至今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