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歷史文化悠久。南齊置新城縣,屬西平郡。明洪武23年(公元1388年)置新城守御千戶所(原縣城關鎮)。清乾隆19年(公元1754年)設新城巡檢司,宣統2年(公元1910年)設新城自治公所。1912年置新城縣,1914年定名興仁縣。民國中后期和建國初期,興仁作為地區專署所在地,一度成為貴州西南部的政治、經濟和文化重地。1982年建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后,隸屬黔西南州管轄至今。
【歷史】
興仁縣境春秋時屬牂牁國,戰國、秦漢時屬夜郎國。唐貞觀八年(634年),設盤水縣治,屬盤州;唐天寶至南宋屬于矢部、于矢萬戶府。元朝時屬普安路總管府。
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筑興仁所城;永樂元年(1404年)屬普安安撫司,隸四川布政司;萬歷三十年(1602年),裁興仁城所。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設普安縣治于今縣城,屬安順府轄;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遷縣治于今普安縣城;乾隆十九年(1754年)設巡檢于今縣城,稱新城;嘉慶三年(1798年)設新城縣丞于今縣城,與普安分地而治,屬興義府轄;宣統三年(1911年),宣告脫離普安縣,暫設新城縣。
民國元年(1912年)復設新城縣丞,10月,又廢新城縣丞,撥普安、安南、安龍、興義部分插花地設新城縣;民國三年(1914年)1月改新城縣為新縣,7月,定名興仁縣,設縣公署,屬黔西道轄;民國十七年(1928年),縣公署改稱縣政府。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省第三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縣城;二十七年移駐安順;二十八年復駐縣城。
1949年12月19日興仁專署和平起義,縣境解放。 建國后,1950至1952年屬興仁專區轄,1953至1956年屬興義專區轄,1956至1965年屬安順專區轄。1958年12月貞豐與興仁合并,稱興仁縣,縣治設縣城,1961年7月恢復兩縣原建制。1965至1981年9月復屬興義專區轄。
1982年5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立,興仁屬其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