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遵義市紅花崗區財政局 |
網站名稱: | 遵義市紅花崗區財政局更新時間:2024/10/25 22:07:11 |
相近名稱: | 遵義紅花崗區財政局,紅花崗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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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紅花崗區財政局內設機構及職能 根據工作職責,區財政局設1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財政宣傳、督辦、信息,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后勤服務、車輛管理、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辦財經交流、合作和聯系的具體工作;協助落實財政各項專款,承辦有關協調聯絡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設備的管理維護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擔局黨組日常工作。 二、綜合計劃科 配合預算科、國庫科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參與擬訂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住房補貼資金和住房保障資金管理;承擔彩票公益金管理、價格調節基金收支管理;配合做好規范行政事業津補貼及績效工資改革工作。擬訂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承擔區級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全區非稅收入收繳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財政票據管理。 三、預算科 提出全區財政體制、預算管理、財政規劃的建議。承擔區級部門預算基本支出標準體系建設任務,審定、匯總、批復區級部門預算;編制區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擬一區級財政預算(草案)報告、區級財政決算(草案)報告、區級財政調整預算(草案)報告;牽頭負責區級部門預算指標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牽頭承擔區級對街鎮轉移支付等財政算賬工作;牽頭負責財政預算審計和專項審計等配合工作;負責部門預算走額、部門預算政策咨詢相關工作;擬訂完善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的有關政策;貫徹執行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承擔稅收政策調整和稅制改革調查有關工作。 四、國庫科 執行預算法、總預算會計制度、金庫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總預算會計、預算外資金會計、非稅收入收繳會計、單位其他資金會計的核算工作;牽頭擬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區本級和全區預算執行報表;負責全區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審核、匯總上報,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負責資金調度,審批區級單位資金調度計劃、撥付財政資金;擬定國庫管理制度;管理財政專戶,審批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和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債券。 五、行財科 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教育、科技、文廣電旅游、體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并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及資金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并提出建議;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并提出建議;負責分管部門項目庫建設管理有關工作。 六、經濟建設科 承擔交通、工業、基本建設、商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區級基本建設投資政策;擬訂并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并提出建議,指導項目建設單位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并按規定審批;負責分管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 七、農業科 承擔農牧(扶貧)、林業、水利、氣象、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政策及措施并監督實施;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擬訂財政支農資金及項目管理辦法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監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參與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對支農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和批復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負責分管部門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 八、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疾人事業、老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民政、殘疾人就業保障、建安勞保費等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并執行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并提出建議;審核全區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負責分管部門項目庫建設管理工作。 九、企業科 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工業園區建設、工業、安全生產方面的財政政策;負責工業和安全生產方面的部門預算工作;參與國有企業租賃、拍賣、兼并、破產及企業上市、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改造等工作;擬訂支持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承擔企業財務監管工作,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報告編制辦法;負責企業財務快報、統計分析、年度決算匯總工作;對接國家產業政策和財政扶持政策;管理企業發展專項經費,加強資金使用監督和追蹤問效。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 十、債務管理科 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有關制度,擬訂并落實相關管理辦法和細則;監督、管理政府貸款資金及國家開發銀行貸款使用情況;擬訂資金使用計劃并按規定審核撥付資金;督促項目法人及償債責任單位籌措資金按期償還債務。 十一、會計科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內部控制規范、會計信息化標準;負責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考試、培訓等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的案件;承擔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中華函授學校及會計電算化普及推廣工作;指導代理記賬工作。 十二、政府采購管理科 擬定并組織實施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制度和辦法;管理和指導政府采購相關工作;編制審核政府采購預算和執行計劃,審核支付采購資金;處理政府采購中的投訴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十三、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科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監督管理評估機構。 十四、績效評估科 負責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體系,承擔財政專項支出績效評估工作;執行財政投資評審規章制度,管理指導財政投資評審業務;對財政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追蹤問效。 十五、監督檢查科 監督檢查本級和下級政府所屬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財務收支、執行財稅法規政策、財務會計制度等情況;對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并進行處理;研究擬定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規劃與強化財政監督檢查的措施,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根據授權辦理其他監督檢查事項;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參與擬訂區級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承擔本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辦理財政法制方面的日常工作,組織全區財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和相關應訴工作等。 十六、農業綜合開發科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十七、基層財政管理科 1、負責制定各街、鎮財政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指導各街、鎮財政預算管理;組織編制各街、鎮財政決算;指導各街、鎮財政改革和職能轉變;指導各街、鎮債務管理,組織指導債權債務清理、化解等日常工作;管理監督“村級三項”資金;配合有關部門監督中央和省對各街、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調查研究各街、鎮財政運行狀況,對全市各街、鎮財政工作進行分類指導;指導各街、鎮財政所建設和人員培訓,管理各街、鎮財政建設經費。 2、負責全區免征農業稅后的政策制定及相關業務,貫徹實施契稅、耕地占用稅政策、法規,擬定具體的征收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對有關契稅、耕地占用稅法律、法規在執行中出現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處理;指導全市契稅、耕地占用稅征管業務;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負責辦理相關稅收減免事宜;組織開展稅收執法稽查;組織編制稅收決算和稅收分析;管理稅收征管業務經費。 3、參與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村低保、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等直接面向農民的補貼政策的研究;指導并參與監督上述政策落實到農戶的工作;參與指導鎮財政所按照政府的要求組織實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農民繳費的征收工作。 十八、監察室 負責檢查全局黨員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檢查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落實情況,分解落實反腐倡廉的各項任務及完成情況;受理群眾對系統內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上級轉辦的各類舉報信件、查處系統內黨員干部的違紀案件;配合有關科室完成上級布置的源頭治腐各項任務;結合財政工作性質和業務特點;開展執法監察、參與廉政制度建設和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情況的調查研究;上報紀檢監察工作情況、信息和案件統計等工作;完成區紀委(監察局)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承擔財政監督稽查工作,負責組織對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會計信息質量、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執業質量的專項檢查和地方金融機構的呆賬審核,對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依法進行處理;擬定會計信息質量抽查的有關政策制度,參與研究整頓會計秩序、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政策措施;負責研究擬定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發展規劃,組織系統內監督檢查干部的培訓工作;辦理聽證、行政復議及重大案件移交司法機關等事宜。 負責研究擬定對財政局內部各業務科室及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開展監督檢查的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檢查區、鎮兩級財政內部執行財政法律、法規、政策及財政預、決算和財務收支執行等情況;監督檢查規章制度的實施及內部監督制約措施;負責內部離任審計,受理查處反映局內各科室、單位違反財經法紀問題的人民來信來訪和舉報事宜。 負責與市局紀檢監察室、財政監督稽查局的工作聯系。 十九、財政投資管理服務中心 規范財政投資項目管理服務,審核財政性投資項目預決算專項核查和跟蹤問效資金使用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