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黔西南州環境保護局 |
網站名稱: | 黔西南州環境保護局更新時間:2024/10/25 22:08:36 |
相近名稱: | 黔西南州環保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黔西南州環保網 |
網址URL: | 黔西南州環境保護局 |
辦公地址: | 貴州省黔西南州興義市沙井街71號 (郵編:562400) |
電話傳真: | 0859-3222559 |
電子郵箱: | crx195707#163.com(發電子郵件時請將#改為@) |
服務QQ: | [ 暫無黔西南州環境保護局的QQ號碼 ] |
網站備案: | 黔ICP備08000907號-1 |
相關簡介: | 根據《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委〔2010〕15號)和黔西南州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州直各部門“三定”工作的實施意見》(州機編字〔2010〕1號)文件精神,設立州環境保護局,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規定如下: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污染減排綜合協調職責交給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二、主要職責 (一)擬定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以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擬定環境保護標準及相應的控制指標并組織實施;擬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參與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定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擬定州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特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調查處理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指導協調縣、鄉兩級政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全州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并監督實施,督查、督辦、核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省、州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環境破壞的責任。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權限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定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定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向州人民政府提出州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礦山復墾、石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八)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和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擬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標準,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州環境綜合性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擬定環境保護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產品技術標準。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相關制度;承擔環境保護新聞發布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承擔州人民政府和省環保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