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網站名稱: | 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更新時間:2024/10/25 22:08:04 |
相近名稱: | 石阡縣人社局網,銅仁市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阡縣社保局,石阡縣就業局 |
網址URL: | 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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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以下機構 綜合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有關文件的起草、會務組織、公共關系、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機要檔案,以及人大、政協議案和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干部培訓、文明創建、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計劃生育管理。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各鄉(鎮)、縣直部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開展情況和政策落實情況,建立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 (一)調配股 綜合管理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工作。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國家公務員錄用、調任、交流、回避、競爭上崗等管理、指導工作;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工作人員的招錄(聘)用、調配工作;辦理政府系統工作人員錄(聘)用和股級以下干部職工的調配事宜;承辦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招考聘用、轉正定級審批事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股級以下干部、職工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審查申報和日常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辭職、辭退、誡勉教育、效能告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鄉土人才開發規劃,并協調指導實施;負責軍隊營級以下軍轉干部的接收安置和上崗前的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部分企業軍轉干部解困和維穩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有關考試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招考聘用工作,組織全縣(含省、地駐階單位)各類職稱考試報名及考務組織;其他人事考試的考前輔導工作等;負責國家公務員考核、獎勵以及涉及考核獎勵方面的申訴控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政府系統的獎勵、表彰工作,承辦受地級以上政府系統獎勵、表彰員的審核、推薦、呈報工作;參與縣委、政府綜合性獎勵表彰活動;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承辦事業單位舉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審核批復、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及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職稱股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工作,完善、推行和強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執業資格制度及資格考核制度,承辦深化職稱改革事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和管理;承辦初級職務評審和統一管理全縣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材料審核推薦上報工作;承辦專業技術人員證書、管理手冊年審、任期考核等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著家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引進和穩定人才的有關政策;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縣外智力成果的引進、消化推廣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辦全縣人事人才工作對外交流、合作事宜及有關事項。 (三)工資福利與退休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地關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政策綜合管理和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退休和退職工作;承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調整、津貼補貼和退(離)休人員增加退(離)休金及高齡補貼的審批和統發審核工作;按管理權限承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和高級專家正常退休、延期退休的報批事項;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認定工作;組織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作;承辦全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工資定級工作,督促檢查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的落實情況;承辦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傷、因工死亡的調查認定和因工傷殘、死亡待遇以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事項。承擔工資統計和信息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企業職工收入分配的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對企業工資水平、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管理,指導企業內部分配;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年報統計工作。承擔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法規股 綜合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并提供咨詢服務;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一法規、規章、政策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銜接與協調工作,監督檢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承擔本系統學一法、普法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聘用合同鑒證工作和企業勞動合同備案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規劃和網絡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人事勞動信訪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信息公開審核和網·絡咨詢投訴回復工作;負責全縣人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預測分析和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五)人才交流培訓辦 1、人才市場管理。指導管理縣人才市場中介組織及其服務活動,規范人才市場運作。 2、人才交流、引進。負責縣外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才智力引進工作,辦理縣外人才引進、人才流動手續,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 3、人才信息服務。負責收集、整理、貯存、發布人才供求信息和政策、法規信息。 4、指導管理人才招聘活動。對擬招聘人才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為在縣以上新聞媒體發布人才招聘啟事的單位辦理審核、審批手續,并為招聘人才單位提供招聘場地和業務服務。 5、人才推薦(介紹)。為要求流動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國家不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以及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統招大中專畢業生推薦工作單位,為各類用人單位推薦人才。 6、人事代理服務。代理我縣內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民辦機構、外地駐殲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其他自愿委托人員的人事檔案、人事關系,并負責為其代辦社會保險、辦理調動手續、轉正定級、晉升檔案工資和專業技術職稱等業務。 7、審批聘用制干部。為國家不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辦理聘用制干部審批手續。 8、人才交流法律、法規政策的咨詢。為各類人才和用人單位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咨詢服務。 9、人才培訓服務。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組織培訓各類人才。 10、引進國外智力。聘請外國專家,來我縣進行項目指導,負責外國專家在阡期間的管理、服務工作。 11、管理全縣人事干部檔案。 負責城鄉勞動力資源和就業狀況調查,失業人員的登記建檔。綜合管理全縣城鄉就業再就業培訓工作,承辦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組織管理,協調落實勞動服務企業和社區就業各項優惠政策,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再就業培訓基地、基層鄉鎮街道勞動保險機構、社區平臺建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一)就業股 開展城鄉勞動力和就業狀況調查;負責失業登記、用人單位錄用備案和就業登記、,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承辦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組織管理。開展就業指導,受理用人單位空崗報告。負責城鎮就業、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發布。組織實施就業援助活動,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二)培訓股 制定就業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各種職稱考試、職業技能鑒定考前培訓和就業前培訓;與省、地及兄弟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合舉辦全國性或區域性業務培訓班、研討班;對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再就業政策、法規和職業技能的培訓,提高其就業競爭力;指導鄉鎮、社區開展就業培訓工作。 (三)人力資源市場股 貫徹實施國家人才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管理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我縣人才勞動力市場的建設規劃及運作程序;負責招聘廣告審核、求職登記、委托招聘;定期組織舉辦人才勞動力交流大會;做好人才勞動力市場政策咨詢,發布招聘求職信息;協調落實勞動服務企業和社區就業各項優惠政策,負責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再就業培訓基地、基層鄉鎮街道勞動保險機構、社區平臺建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指導職業介紹機構為求職人員和用人單位提供就業服務。 (四)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1、小額擔保貸款的宣傳解釋和指導; 2、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對象的資格審查確認; 3、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對象的認定; 4、符合貸款條件的個人就業再就業業項目的評審確認。 5、管理和運作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基金,審核借款人反擔保措施的有效性; 6、協調落實擔保資金和微利項目貸款的貼息資金; 7、認定微利項目并具微利項目認定書,做好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的跟蹤服務和到期貸款催收工作; 8、參與審核小額擔保貸款呆、壞帳的確認和核銷工作;及時上報統計分析和報表; 9、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