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甕安縣環境保護局 |
網站名稱: | 甕安縣環境保護局更新時間:2024/10/25 22:07:41 |
相近名稱: | 甕安環境保護局,甕安縣環保局,貴州省甕安縣環境保護局 |
網址URL: | 甕安縣環境保護局 |
辦公地址: | 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甕安縣環境保護局 (郵編:550400) |
電話傳真: | 0854-2918355、0854-2877989 |
電子郵箱: | [ 暫無甕安縣環境保護局的電子郵箱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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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備案: | 黔ICP備11001008號 |
相關簡介: | 甕安縣環境保護局網站作為甕安縣環境保護局在互聯網上信息發布和提供服務的總平臺,以“為民、便民、利民”為宗旨,以政務信息、政民互動、主題服務和拓展網上辦事為主要內容。是甕安縣環境保護局對外宣傳環境保護工作,服務百姓,服務企業,服務國內外人士的橋梁。 甕安縣環保局機構設置 (一)綜合科。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人事勞資、保密、財務、宣傳教育、信訪、督查、督辦、議案、提案,后勤行政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推動公眾和非政府參與環境保護、承辦和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承辦環境保護有關會議;管好局機關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和干部人事管理;負責環保系統內干部培訓;承擔局黨支部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業務科。負責城市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組織編制和實施污染物治理計劃,核發排污許可證;擬定縣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污染防治規劃;抓好轄區內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擬定自然生態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三區一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珍稀瀕危物種保護;負責鄉鎮(街道)企業環境管理;負責清潔生產項目審批及清潔生產推廣;負責機動車污染防治;承辦工作原料的廢物進出口的審查和轉報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生態破壞事故;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參與工業污染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參與監督自然資源開發的環境保護;指導和監督礦區生態破壞恢復;指導縣內生態示范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負責縣管和省州環保局授權管理的開發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的審查和“三同時”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管理;負責環境標準的執行和管理工作;負責環境監測并組織編制環境質量狀況報告;組織環境保護科技攻關和技術示范工作;負責并組織環境保護科研技術的引進;參與環境保護標志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申報工作;參與制定環境保護產業規劃、環保產品的開發工作,指導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環境統計、環境信息、環境狀況公報;負責組織編制環境保護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承辦國家和省州補助的環境保護項目審查工作;參與縣內環境保護外事管理工作;參與環境外資引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管理;參與環境保護利用外資項目的篩選、評估、申報工作;負責國家、省、州環境標準的執行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開展。 (三)政策法規科。負責擬定縣內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規范性文件報批;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規章;承擔對干部職工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和全民普法教育;審查局內上報涉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文件;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和辦理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提案;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管理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審查辦理和管理環境行政執法證件;組織擬定環境保護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與報批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州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承辦省、州、縣補助的環境保護系統項目審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縣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監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級干部兼任。 (四)甕安縣環境監察大隊。主要職責: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依據主管環境保護部門的委托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超標排污費和排污水費的征收工作;負責排污費財務管理和排污費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制以及排污費財務、統計報表的編報匯審工作;負責對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并參與處理;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劃的編制,負責該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環境監察工作經驗;負責核安全設施的監督檢查;自然生態保護監察;農業生態環境監察;歸口管理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承擔主管或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甕安縣環境監測站。主要職責:貫徹執行《環保法》《環境監測工作條例》《環境監測規范》各項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環境常規監測任務,編制環境監測各類報告、環境質量年報、年鑒;依法開展全縣環境質量監視性監測;對環境各要素(空氣、水、聲等)進行監測,及時準確、科學系統地掌握和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依法開展全縣環境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對全縣污染排放狀況實施監測,及時準確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及變化趨勢;承擔縣管委托建設項目“三同時”和污染源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污染防治設施檢查的監測和排污申報復核監測工作;負責污染事件的調查監測;負責環境管理、環境規劃、污染防治的環境監測工作;開展委托監測、環境監測技術服務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