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丹寨縣環境保護局 |
網站名稱: | 丹寨縣環境保護局更新時間:2024/10/25 22:07:49 |
相近名稱: | 丹寨環境保護局,丹寨縣環保局,丹寨環保局 |
網址URL: | 丹寨縣環境保護局 |
辦公地址: | 貴州省黔東南州丹寨縣龍泉大道 (郵編:557500) |
電話傳真: | 0855-3616878 |
電子郵箱: | [ 暫無丹寨縣環境保護局的電子郵箱地址 ] |
服務QQ: | [ 暫無丹寨縣環境保護局的QQ號碼 ] |
網站備案: | 黔東南公網安備案證書第5226360001號 |
相關簡介: | 丹寨縣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草案以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監督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類環境保護標準,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環境保護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擬訂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指導協調縣內各鄉鎮(開發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全縣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貫徹落實國家、省、州、縣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督促全縣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和重點工程的推進;督促和指導各部門、鄉鎮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及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工作。 (四)承擔落實縣政府減排目標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污染減排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提出污染減排具體措施、減排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各企業、鄉鎮污染減排工作;負責污染減排協調、督查和考核;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制度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制定總量控制計劃;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大氣及水環境保護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五)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專項資金安排建議,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六)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組織對綜合性規劃和專項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查;按規定權限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七)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州制定的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環境保護,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八)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九)負責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工作措施,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建設等輻射污染防治。 (十)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縣內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信息網絡,建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縣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國際合作、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參與擬訂環境保護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產品技術標準,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開展國際環境保護合作與交流,協調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宜;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環境保護新聞發布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州環境保護局和縣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