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貴州省護理學會 |
網站名稱: | 貴州省護理學會更新時間:2024/10/25 22:11:25 |
相近名稱: | 貴州省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護理學會首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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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簡介: | 貴州省護理學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貴州省護理學會 英文譯名:Guizhou Nursing Association(縮寫:GNA) 第二條 貴州省護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貴州省護理科技工作者自愿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社團,是黨和政府聯系護理科技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發展我省護理學科技術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執行國家發展護理科學事業的方針和政策,祟尚護理道德,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提高護理科技工作者的業務水平,促進護理學科繁榮和發展,充分發揚學術民主,依法維護理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本會接受省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貴州省民政廳、業務主管部門貴州省衛生廳和貴州省科學技術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貴陽市云巖區貴醫街28號,郵政編碼550004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省內外、國內外護理科學技術學術交流,組織護理科技課題的研究和科學考察活動,并加強同國內、外護理團體和護理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聯系與協作; (二)推廣護理科技知識,先進技術與科研成果; (三)開展護理科普宣傳、健康教育活動、護理科學技術咨詢服務活動,舉辦護理科學技術展覽,大力推動護理科研成果轉化和應用。 (四)開展在職繼續護理教育,提高護理專業技術水平,以適應現代醫學及護理理論、技術的發展。開展對護理人員的臨床規范化培訓,積極發掘人才,向有關部門推薦。 (五)評選和獎勵優秀的護理科技成果、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宣傳、獎勵護德高尚、業務精良的護理人員; (六)結合本省科技發展政策,對貧困地區護理事業發展給予支持。 (七)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護理服務行為。 (八)對本省的護理政策和有關問題發揮咨詢作用,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向黨和政府反映護理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護士的權益。 (十)承辦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的工作任務。如委托進行專科護士培訓、護理質量論證、科技項目論證、科技成果鑒定、科技文獻的編審、推薦、獎勵優秀學術論文、著作和科普作品等。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和名譽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自愿加入學會并履行會員義務。 (三)個人會員:已取得注冊護士資格者;熱心和支持學會工作的衛生行政干部、從事護理的教師。 (四)團體會員:在單位申請,其成員具備個人會員條件,人數10人以上。 (五)科學技術其他方面的學會、協會或研究會的會員,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可以跨會申請為本會會員; (六)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對我國友好、自愿為本省護理事業發展作貢獻的外籍護理科技工作者,可聘任為名譽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本會理事會授權辦事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力: (一)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外籍除外); (二)優先參加本會和國內、外有關學術活動,并優先選派出席有關的國際會議;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享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參加學會的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內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修改并通過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制定學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決定;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所屬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審定本會規章; (十一)審定本會參加國內學術組織和國際合作交流協議; (十二)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推薦獎勵優秀學術論文、著作、科普作品; (十三)審議會員提出的重要意見和建議,并作出答復; (十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七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熱愛祖國,公道正派,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學風和道德品質; (三)熱心社會團體工作,工作作風民主,具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 (四)在護理學科中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在本學科領域內有較大影響的臨床護理、護理教育、護理管理專家; (五)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六)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八)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的。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5年。(理事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但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三)提名副秘書長等事宜,交常務理事會同意。 (四)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國內外個人或單位、團體的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本會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節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2015年3月召開的貴州省護理學會第九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