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晴隆縣安谷鄉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 晴隆縣安谷鄉人民政府網更新時間:2024/10/25 22: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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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谷鄉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安谷鄉人民政府職能 鄉政府的主要職能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制定和實施經濟發展規劃、計劃;加強政策引導,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生產綜合能力;制定和實施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保障機制,促進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發展社會公共事業和集體公益事業,加強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強應急工作機制建設,保障公共安全,負責抗災搶險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強化道德法制建設,提高公民整體素質;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進一步鞏固農村基層政權。 二、鄉機構編制及崗位職責 1、鄉機關內設機構和崗位設置。 (1)黨政辦公室 黨政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組織起草或審核以鄉黨委、政府名義發布的公文;督促檢查鄉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工作目標的制定、考核和獎懲工作;負責黨委、政府的日常事務和機關后勤工作;根據本鄉的總體規劃,以及社會治安形勢,指導和協調全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綜合協調政法各部門工作;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形勢和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檢查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經濟發展辦公室 經濟發展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農業、工貿、財政、稅收、農村經濟合作經營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定鄉、村經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農業服務部門的工作,抓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農、林、牧、漁等各業的生產和技術服務工作;制定鄉辦企業、村辦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發展計劃并督促落實;抓好鄉市場、商業網點等第三產業的建設及行政管理工作;協調工商、稅務、供電、金融、保險等部門,為農業發展提供優質服務;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社會事務辦公室 社會事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文教、衛生、科技、民政等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科學技術的普及,實施科技興農戰略;搞好文化教育、醫療衛生保健、廣播電視事業、民政、勞務輸出與管理等工作;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 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宣傳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和避孕、節育、優生優育與科學知識,開展環情、孕情監測和節育技術服務;避孕藥具的管理和發放;負責村、組計劃生育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等咨詢服務;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考核指標及技術服務臺帳,確保各項計生服務工作的完成。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人口控制和計劃生育年度計劃;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定的宣傳教育、咨詢、解答;做好計劃生育案件的督辦、調查和職能范圍內的執行工作;指導、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負責上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主管部門部署的其他工作;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鄉事業單位 (一)農業服務中心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本鄉農業、水利和畜牧業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1)、宣傳、貫徹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積極促進本鎮勞動力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2)、宣傳就業政策,申報就業經費和使用計劃,及時組織實施本鎮就業工作計劃。 (3)、負責本鎮內勞動力供求信息的采集和統計上報工作;負責統計本鎮的失業率。 (4)、負責本鎮用人單位招工組織工作,指導用人單位、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引導轄區內的城鎮和農村失業人員再就業。 (5)、負責為本鎮失業人員提供職業指導、職業咨詢、職業介紹。對失業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并建立臺帳。 (6)、負責統計本鎮內職工的職業技能素質情況,負責組織職業技術等級和特種作業培訓及失業人員的就業培訓工作。 (7)、負責本鎮內各企業使用外地務工人員的管理工作。 (8)、負責本鎮勞動力輸入、輸出工作。 (9)、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養老保險等工作。 (10)、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科技宣教文化服務中心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繁榮群眾文化體育事業,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工作;負責管理和利用鄉文化廣播基礎設施和活動場所;負責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建設相關工作;承辦鄉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其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村鎮建設、土地利用、土地墾復等規劃;按國家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對村鎮建設、土地、環境保護和房地產進行管理;負責鄉村建設規劃和管理;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安監站 一、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下,在區安監局指導下,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管職能。 二、根據街道對安全生產的總體方案和工作要求,認真開展檢查與監督工作,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為溫泉地區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提供良好的安全氛圍。 三、對轄區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 四、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對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五、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予以糾正或整改。 六、按簡易程序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七、履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職責:一旦接到安全事故報告,立即向街道領導和區安監部門報告,督促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人為或意外破壞,協助搶救受傷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協助事故調查工作 (六)水務站 1、貫徹實施水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關于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協助擬訂鎮水利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協助擬訂水資源開發、配置和保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土保持、防洪等相關專業規劃,并監督實施; 3、負責農業、工業、生活用水計劃的擬訂,協助節約用水、水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務管理,協助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4、組織、指導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轄區內各類水利工程設施管理體制改革,推廣運用水利工程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 5、承擔防汛抗旱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工作; 6、負責鎮、村河道、河塘治理,組織、指導、監督長效管理工作; 7、組織、指導水土保持工作; 8、完成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林業站 1、宣傳與貫徹執行林業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2、協助鄉鎮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開展森林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區調查設計,監督伐區作業和伐區驗收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護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 7、協助處理山林權屬糾紛、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8、配合鄉鎮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絡,負責鄉村護林隊伍的管理; 9、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 10、負責本轄區內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態效益補助資金的發放和護林員的管理工作; 11、負責轄區內木竹加工企業用材管理; 12、做好山林權登記發證和指導、協調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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