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南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網站名稱: | 南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更新時間:2024/10/25 22:11:25 |
相近名稱: | 南明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貴陽市南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網址URL: | 南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辦公地址: | 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興隆西巷152號 (郵編:550002) |
電話傳真: | 0851-85812291 |
電子郵箱: | nmqjsj#126.com(發電子郵件時請將#改為@) |
服務QQ: | [ 暫無南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的QQ號碼 ] |
網站備案: | 黔ICP備06003309號 |
相關簡介: |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計劃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協調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 (二)負責執行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及時、準確報送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訂并實施防治艾滋病計劃和措施,承擔區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執行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范、標準和政策措施并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標準的跟蹤評價,組織實施并公布食品安全標準。 (四)負責擬訂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負責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范、標準,執行和落實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系。 (七)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對基本藥物目錄的制定或增補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實施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目標管理,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職責;擬訂并組織實施計劃生育“三結合”工作計劃;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九)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研究提出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執行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人口基礎信息庫及基層衛生信息化建設,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統計調查;組織編報區級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及計劃生育藥具需求計劃。監管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二)組織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項目。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干部培訓教育計劃;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 (十三)依法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建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規范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指導計劃生育協會工作。 (十四)建立完善衛生和計劃生育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完善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十五)制定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組織開展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開展衛生和計劃生育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制定并組織實施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中長期發展計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十七)負責重大活動與重要會議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