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1954年10月31日前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役時安置在企業的在崗、下崗(內部退養、離崗休養)和退休(退職)人員(下稱企業老復員軍人)。
【標準】
建國前(1949年9月30日前)入伍的每人每月從460元提高到510元;
建國后(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每人每月從440提高到490元。
【不在列】因違法違紀被企業除名、開除或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企業老復員軍人,行政事業單位老復員軍人,老復員軍人中的轉業干部,享受在鄉老復員軍人定補金的人員,均不屬于提標的范圍和對象。
【貴州企業老復員軍人補助標準上調】
近日,貴州省民政廳、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關于提高企業老復員軍人生活醫療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提高我省企業老復員軍人生活醫療困難補助標準。
此次提標范圍和對象包括:1954年10月31日前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役時安置在企業的在崗、下崗(內部退養、離崗休養)和退休(退職)人員(下稱企業老復員軍人)。
本次提標幅度為:每人每月生活醫療困難補助標準統一提高50元,具體為:建國前(1949年9月30日前)入伍的每人每月從460元提高到510元;建國后(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每人每月從440提高到490元。
據了解,因違法違紀被企業除名、開除或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企業老復員軍人,行政事業單位老復員軍人,老復員軍人中的轉業干部,享受在鄉老復員軍人定補金的人員,均不屬于提標的范圍和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