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2種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收費清單標準
從省發改委獲悉: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清單和涉企經營服務收費清單已經明確。在22種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中,涉企經營服務收費有19種。清單之外全部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據悉,經營服務收費清單和涉企經營服務收費清單是根據貴州省定價目錄(2015年版)制定的,主要是為加強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收費管理,便于社會各界監督,有效制止各種亂收費。
政府定價的22種經營服務收費目錄為:經營性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渡口車輛過渡費;
汽車客運站車輛和旅客站務收費;
具有自然壟斷經營特征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住宅小區除外);
民航機場旅客行李打包、保存及貨物處理、保管等壟斷性服務收費;
除中央定價以外的港口引航、拖輪服務收費;
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含企業參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的收費);
危險廢物處置收費;
公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殯葬基本服務收費;
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及相關服務收費(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有線電視服務收費);
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及前期物業費;牲畜定點屠宰服務收費;
部分司法專業服務收費(含公證服務收費、司法鑒定服務收費);
煤礦救護服務收費;
供電企業壟斷性服務收費(含供電系統對外常規作業收費、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費);
供氣行業具有行業或技術壟斷且與主營業務相關的服務收費;
供水行業具有行業或技術壟斷且與主營業務相關的服務收費;
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
部分氣象專業服務收費(含非公益性氣象信息服務收費、防雷裝置檢測技術服務收費);
自動消防系統電氣設施檢測服務收費(含自動消防系統檢測服務收費、電氣設施檢測收費)。
在以上22種經營服務收費項目中,除公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殯葬基本服務收費、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及前期物業費不是涉企收費外,其余經營服務收費項目均為涉企收費,共19種。
省發改委表示,清單之外全部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收費標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收費監管力度,規范收費行為,為社會、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