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白云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標準】:4342元
【貴陽市白云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標準】:126元
關于調整貴陽市2015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標準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制度》(筑公積金管委字〔2006〕2號)文件精神及相關規定,現將本市 2015年—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標準通知如下:
一、根據貴州省統計局公布的2014年度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測算,確定本市2015年—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及個人應繳合計)上限標準最高不得超過4342元。
二、根據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4年度我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測算,確定本市 2015年—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及個人應繳合計)下限標準不得低于126元。
請各繳存單位按此通知做好2015—2016繳存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