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關于畢節至威寧高速公路設站
收取車輛通行費有關事宜的批復
黔府函〔2013〕133號
省交通運輸廳、省物價局:
你們《關于畢節至威寧高速公路設站收取車輛通行費有關事宜的請示》(黔交呈〔2013〕6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畢節至威寧高速公路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畢節西、長春堡、撒拉溪、楊家灣、野馬川、赫章、水塘、阿維寨、楊家洼9個匝道收費站及周家院臨時主線收費站。
二、收費期限暫定為30年,自2013年6月25日起至2043年6月24日止,收費期限屆滿停止收費并撤除收費站。
三、收費標準由省物價局會同省交通運輸廳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標準和高速高等級公路貨車試行計重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37號)規定核準向社會公示后執行。
四、收費工作由畢節市交通運輸投資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實施,收費單位須到物價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收費許可證,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并亮證收費。要切實加強管理,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提高收費人員素質和服務質量,確保收費工作順利實施。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