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發改委發布消息:從9月24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省醫、貴醫附院、貴陽中醫一附院和貴陽婦幼保健院等4所醫院,對入院車輛,按照就診就醫和非就診就醫試行分類收費,非就診就醫車輛停車費,最高按照4元半小時收取。
貴陽市發改委收費處處長游汀介紹,主城區醫院停車位有限,非就診就醫的車輛長期停放,使就診就醫的車輛無處停放。為緩解群眾就醫停車難現象,經過調研并經貴陽市政府同意,決定在省人民醫院、貴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貴陽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貴陽市婦幼保健院等4所主城區醫院進行試點,對入院車輛,按照是否就診就醫兩類收取停車費。
第一類:就診就醫最低2元每小時
“當日診療收費專用票據、住院收費專用票據、預交金收據、診查單、體檢通知,就是就診就醫有效憑據!庇瓮≌f,車輛在出院時,向停車收費員出示,即按照就診就醫類收取停車費。
室外停車場收費標準:7點至22點,小型車按照2元每小時收取,中大型車按照4元每小時收取,超大型車按照6元每小時收;22點至7點,按小型車4元一次,中大型車6元一次,超大型車10元一次收取停車費。
室內停車場收費標準:7點到22點,小型車按照3元每小時收取,中大型車按照5元每小時收取,超大型車按照7元每小時收取;22點到7點,小型車、中大型車、超大型車則分別按照5/8/12元每次進行收費;有機械式升降停車場的醫院,小型車在7點到22點,按照3元每小時收費,22點到7點,按8元每次收費。
第二類:非就診就醫最低4元半小時
沒有當日診療收費專用票據、住院收費專用票據、預交金收據、診查單、體檢通知等醫院有關憑據的,就屬于非就診就醫,這種入院車輛,停車費按照半小時收取停車費,最低半小時4元一輛。
游汀介紹,非就診就醫的入院車輛,不再按照7點到22點和22點到7點分時段計費,而是按照全時段進行計費,也就是停多少時間就按照多少時間計費。這種車輛的計費方式按照半小時為計費標準,小型車每半小時4元,中大型車每半小時5元,超大型車每半小時6元。
特別強調的是,入院車輛出院時有且僅有掛號單據的,在1小時(含1小時)內,按照就診就醫標準收取停車費,超出1小時后按照非就診就醫標準收費。
游汀表示,無論何種車輛,入院停車15分鐘內不收費。
另外,非試點醫院仍然按照2013年的收費標準執行,如入院半小時內不收停車費,一環內醫院小型車按照2元每小時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