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觀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通訊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石林西林與7號路交叉口觀山湖區政府政務大廳1號樓5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室電話:0851-87988933
觀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配套法規,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
(三)擬訂全區事業單位考試錄用計劃和方案,負責組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有關人員調配工作。
(四)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培訓規劃、計劃,負責區級事業單位人員培訓。
(五)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考核、獎懲、申訴控告工作。
(六)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于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政策,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技術等級考證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管理辦法;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和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引進工作。
(八)負責促進就業和創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進小額貸款,落實就業援助和創業扶持政策;做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消除非法用工和使用童工行為;督促落實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的事件進行查處。
(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農民工工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保障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配置。
(十二)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社會保險關系轉續政策;統籌機關企事業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工傷保險支付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工傷保險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
(十四)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五)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職責調整。
1.將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區委組織部;
2.將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下屬單位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劃入區醫保局;
3.將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軍官轉業安置職責劃入區退役軍人局;
4.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有關事項;
5.增加“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