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興仁市潘家莊鎮人民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級勞動保障協管員3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嚴格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面試、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
村級勞動保障協管員3名。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村級勞動保障協管員報名資格及條件
1.興仁市戶籍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常住人員;
2.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遵紀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品行端正,能夠吃苦耐勞,組織紀律性強,愛崗敬業;
以下條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4-11)
4.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失業人員;
5.持有《殘疾證》的殘疾失業人員;
6.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業人員;
7.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8.失去土地的農民轉為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員;
9.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10.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鎮居民家庭的失業人員(即零就業家庭成員);
11.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四、以下人員不予聘用
1.曾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違法違紀受到處罰、處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責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不適應工作被解聘或因違紀違法被開除的;
5.在職村級勞動保障協管員人員;
6.現役軍人、在讀學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況。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求職者下載并填寫《興仁市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投遞到指定郵箱(1911389583@qq.com)即可。
2.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17:00。
3.聯系人:何禮青,電話:15585928293。
(二)資格審查
村級勞動保障協管員報名時須將以下材料同時投遞到指定郵箱: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掃描件);
2.《畢業證書》(掃描件);
3.報名條件4到11所對應的證明材料(如:城鎮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城鎮零就業家庭認定依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領取低保金存折,獲得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貸款或還款依據等)。
六、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后,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時須持《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具體面試時間及要求由用人單位電話另行通知。
七、聘用方式及工資待遇
(一)聘用方式
聘用期最長為三年,按照一年一簽的方式,與興仁市潘家莊鎮人民政府簽訂聘用合同,三年期滿后,自動解除合同關系。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為村級勞動保障協管員人員的,按興仁市現行村級勞動保障協管員工資標準發放。
2.聘用人員經聘用后不服從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或經興仁市潘家莊鎮人民政府考核認為不能勝任工作的,興仁市潘家莊鎮人民政府有權隨時給予解聘處理。
八、未盡事宜,由興仁市潘家莊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